通常把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沉淀物質,包括污水中所含固態物、懸浮物、膠體物以及從水中分離出來的沉渣,統稱為污泥。

根據污水處理工藝不同產出的污泥,可以分為五類:
1、脫水污泥:經過脫水處理后得到的污泥;
2、生污泥:從初沉池和二沉池排出的沉淀物和懸浮物的總稱;
3、消化污泥:生污泥厭氧分解后得到的污泥;
4、濃縮污泥:生污泥濃縮處理后得到的污泥;
5、干燥污泥:經過干燥處理后得到的污泥。

根據不同污泥從污水處理分離過程,可分為四類:
1、化學污泥:化學法強化一級處理或三級處理產生的污泥;
2、初沉污泥:污水一級處理產生的污泥;
3、剩余活性污泥:活性污泥法產生的剩余污泥;
4、腐殖污泥:生物膜法二沉池產生的沉淀污泥。

污泥的處理工藝包括污泥的濃縮、消化、脫水、干化及焚燒等一次處理和填埋、土地利用等最終處理。更多污泥處理詳情可咨詢我公司技術人員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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